2007年6月29日 星期五

潛在者 [4]

 
  我從夢裡驚醒。夢因為「醒」的動作而紛紛瓦解,只留存心悸的清晰感覺。
 
  「的確很奇怪啊。」我將電腦裡偶然修復的檔案和昨晚做的夢告訴炎,他很有興趣地追問。
 
  「妳自己覺得呢?」
 
  「日有所思夜有所夢?」
 
  「可是跟小說內容似乎有很微妙的關聯呢。而且又是妳剛開始寫作時的作品,事件是真實的機率很大啊。妳真的什麼都不記得嗎?」
 
  「我高中時很孤僻的,沒什麼朋友,這點直到現在也都一樣。」
 
  炎在那頭想了一會。「妳的第一篇作品是什麼?」
 
  「誰會記得那麼久遠的事情啊!」
 
  「不,這種事一定會記得。難道妳一點都不記得了嗎?」
 
  「如果真的記得的話,也不用到今天才來和你討論了。」
 
  「妳知道嗎?據說人腦可以容納的東西是相當多的,可是平日它的功能只發揮 10%左右。當妳忘掉事情,並不是真的忘記了從腦中消失了,而是妳『想不起來』。」
 
  「把我說的像電腦一樣。」
 
  「連電腦都是這樣了,更遑論是人呢!」
 
  「不過人這種生物啊是很奇怪的,也不知道可不可以說是神奇,但是對身體不好的記憶就會被遺忘。遺忘也可以說是身體自我保護的機制吧!」
 
  自我保護,保護什麼呢?
 
  「妳覺得裡面哪個是妳?『小芬』嗎?」
 
  「沒有概念。」
 
  「妳真的完全不記得可能是『燦燦』或者『嚴仲祁』的人?」

  「嗯,想不起來。」
 
  「真的全部都忘掉了啊……」
 
  我的確想起了一些事情。但不是因為作夢的緣故,而是因為炎。和炎的性愛讓我想起我的確已經不是處女。可是,為什麼會忘記呢?這種事。
 
  那是個很清秀的高中男孩,胸膛寬而薄。手指撫過男孩胸膛的觸感讓我發笑,男孩緊張地問我:『怎麼了呢?』
 
  有人推門進來。那是誰呢?
 
 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忘記了多少事情而活著,究竟為了維護自己不至支離用盡了多少手段。但只要現在可以幸福,過去的捨棄與失去都是必要的,我這樣相信著。
 
  我很滿意現在的生活。用不著與巨大的計時器妥協,倦了便睡,什麼時候醒什麼時候餓都無所謂,替幾本雜誌寫些零星的稿件賺取房租和生活費。我一向是慾望淺薄的人,不穿美麗的衣裳不塗敷保養化妝品,除了生存與寫作之外別無其他。
 
  我盯著電腦螢幕,敲打出一大段細明體字體,十二級,焦躁地抽掉一整包Cartier 然後全選刪除。我揉揉僵痛的頸子,環視這個只因幾件散放的衣服就立刻顯得凌亂不堪、三坪大小的房間。我拿著滿溢的煙灰缸走下公寓,在最近的垃圾桶清掉煙灰,在最近的便利商店買煙,立在人行道旁的樹下抽起煙來。
 
  路人來來往往,這些人是處在時間裡的人吧,對於這些人來說,八點與五點它們的意義,那意義是什麼呢?你知道你前往什麼地方嗎?
 
  (『他們被一種對行走不可克服的需要所驅使。他們不是因為要前往什麼地方才行走,而是需要行走。』)
 
  (『這樣很荒謬不是嗎?』)
 
  「這樣很荒謬不是嗎?」我跟著記憶竄出的聲音,喃喃說道。
 
  「嘿。」一個聲音說,「什麼東西荒謬?」
 
  是招財貓。那女孩子我在便利商店看過許多次,動作很俐落,戴著大大的耳環,有雙無論何時都像在笑一樣瞇彎了的眼睛。也許因為那彎彎的眼睛或者因為嘴角的模樣,看起來實在很像經常在書店出現的招財貓擺飾。她身上還穿著便利商店店員的制服。
 
  「妳不用上班?」我噴出一口煙。
 
  「嘿,下班啦。」招財貓一面脫下制服一面接著說,「想要牛奶或者麵包嗎?」
 
  我接住招財貓扔過來的波羅麵包和盒裝牛奶,招財貓嘶嘶作響地拆開一個巧克力捲。
 
  「這是店裡的報廢,別客氣儘管用。」她咬著麵包,麵包立刻出現和她嘴型相同的空洞。我笑了笑,從長長的吸管裡啜飲著牛奶。
 
  「我很喜歡便利商店所以才在便利商店工作的,很喜歡哦,不管什麼時候都很亮很乾淨,可以買到你想要的東西,或者代替品也行。新商品會先在便利商店上市,然後才漸漸出現在其他地方。每家便利商店都很像卻不一樣,會出現的顧客也不一樣,學校附近的會有很多學生,公司大樓附近的會有很多上班族。我待過外國人很多的便利商店,還有落磯山脈的原住民來買過啤酒喔!他們的英文比我還要糟糕,比手畫腳地跟我說要買上面有老鷹的啤酒,我說我們這裡頂多只有賣老虎的啤酒啦,不過既然來台灣玩,就應該要買台啤啊。他們很高興地買了啤酒,然後拿出一堆奇怪的樂器演奏給我聽。那是很像海豚唱歌的音樂。」
 
  招財貓轉過頭來,「嘿,妳是我在這家便利商店喜歡的客人之一喔。」
 
  我不知該說些什麼,只抓了抓頭。「……謝謝。」
 
  「不客氣。」
 
  談話中斷了一會兒,我和招財貓看著一群像小孩子一樣鬧哄哄的上班族走過。「妳是做什麼的?」
 
  我考慮了三秒鐘。「寫小說的,不過目前寫不出來。」
 
  「妳有寫過便利商店店員的小說嗎?」招財貓問。
 
  「我想是還沒。」
 
  招財貓把我從頭看到腳又從腳看到頭。
 
  「原來小說家是這個樣子。我一直猜不出來妳的職業,原來是小說家啊。」
 
  我乾笑了兩聲。
 
  「為什麼會想寫小說呢?」招財貓又問。「很多時候我也很想為自己寫一篇小說,不是日記,是小說哦。雖然在這個世上沒有活很久但也足夠發生很多很重要的事情,寫在日記裡的話未來的自己是看不懂的,如果忘記了的話。因為不想忘記所以才想要寫成小說的,這樣以後的自己看了之後就可以說,嘿原來以前的我是這樣子。」
 
  「人啊,永遠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會忘記東西呢!」
 
  招財貓彎彎的眼睛看著我,一瞬間張開又閉上。
 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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