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

躲在門後的鬼(上)





九歲那一年,我們一家三口搬到台北一間小小的公寓裡頭。

媽媽把鑰匙用長長的繩子串起來掛在我的脖子上:「這支是大門的鑰匙,這支是鐵門的鑰匙,這支是裡面木門的鑰匙。」我開心地練習開門鎖門,鑰匙在公寓狹長的樓梯間發出叮叮噹噹的清脆聲音。

新家位在市立體育館旁的小巷裡,巷口是一家烏漆麻黑的廢鐵店。每天我都越過外圍紅磚道上跳土風舞的太太們,匯入黃背心糾察隊把哨子吹得嗶嗶響的隊伍,踩著佈滿碎石樹蔭的小徑走路上學。

從前讀到的一本書上寫,台北是個大城市,城市孩子跟鄉下孩子是很不一樣的,所以城市孩子會欺侮鄉下孩子。我很喜歡新老師,也喜歡新同學,並且很快發現大家也喜歡我,我跟大家並沒有什麼不同,城市孩子也沒有笨到不曉得稻子是農夫種出來的。

如果真要說有什麼不同,就是台北有好多這種叫做「公寓」的房子,還有媽媽一天到晚碎碎念的「綁架」。我還蠻喜歡「公寓」的,喜歡要爬很多樓梯回家,也喜歡有三把鑰匙跟會發出喀搭聲的鐵門鎖。至於「綁架」,我很懷疑壞人會知道爸爸是實習醫生所以來綁架我嗎?媽媽說家裡才剛剛用「分期付款」買了電風扇跟電視,現在非常窮要我隨手關燈節省電費。媽媽跟我解釋了一下什麼叫做「分期付款」,意思就是我們很窮所以買東西一次只付一點點錢,現在還欠別人錢的意思。

這些字眼常出現在報紙上,而台北是一個有很多報紙上出現的字的地方。媽媽說的事情我大概都懂一點,不過不是很懂醫生很賺錢所以會有壞人來綁架我,可是我們家又很窮還欠別人錢是怎麼一回事,問媽媽媽媽就會說,等妳長大就知道了。



我在學校是女生們的頭頭,也是男生們的敵人:像是放學路隊裡左後方叫做朱宏明的男生,老喜歡欺負我旁邊的余佳麟,儘管小腿已經被我毫不客氣地踢出好幾塊烏青,還是蠻不在乎地偷扯佳麟長長的辮子。我知道男生都暗地裡叫我恰查某,但只要我一轉頭,他們就跑得遠遠的。

整個三年級我一直都跟柯博文坐在一起,他是個皮膚很白、有點娘娘腔的男生,但只要拿起躲避球就變得非常厲害。

他是班上打躲避球最厲害的人,而我是最會躲躲避球的人,一場球打下來,往往只剩下我跟他在場裡僵持。

「教我殺球嘛!」體育課打完球後我跟他一起把大家交回來的球抬回器材室,兩個人搖搖晃晃地爬上兩級石階。

「就盯住你要殺的人,然後狠狠砸下去啊!」

「可是,我球都丟不遠。」我扁著嘴。

他露出無所謂的表情,催我爬完剩下的階梯。

其實我跟柯博文感情還不錯,除了我跟他都很愛講話之外,也因為他是級任老師的兒子,被老師叮嚀要好好跟我相處。我猜,因為我是轉學生的關係、老師對我相當好,上課時我跟柯博文講話被抓到,被罵的一定是柯博文。

柯博文被老師責罵後總是垮著臉好幾天不跟我說話,那段時間我也小心翼翼地安靜著,連他越過桌上那道劃了又劃的中線也大氣不吭一聲。

「欸這個給妳。」每次他生完悶氣,就塞給我一些小東西,像是自動筆啊、尺之類的。我總是很開心的收下,兩個人又恢復了熱鬧。

有天柯博文在下課的時候從抽屜拿出一本漫畫書來看,我好奇地瞄了一眼。

「啊,你竟然在看女生的漫畫。」

「才不是!」柯博文抬起頭,有點生氣地說。

「明明就是嘛!」上頭那個女生眼睛那麼大,騙誰啊!

他哼了一聲,把漫畫扔到我那一半桌上:「妳自己看看好了,」然後把手交叉在胸前,挑戰性地看著我。「被嚇到就不要哭。」

「才不會。」我回嘴,抓起那本漫畫,翻開一頁看了起來。

故事敘述一個高中女孩班上出現一位奇怪的轉學生,老是戴著口罩渾身包得密不通風,儘管熱的要死的大白天也總是穿著長袖的冬季制服。女孩很想跟那位轉學生做朋友,但那位轉學生卻老是避著她也避著其他同學們。就在那位轉學生轉來沒多久,有幾位同學開始缺席;幾天後飲水機的水發出異味,經過調查後才發現那幾位同學死在學校的水塔裡。女孩那天回家,一開門看到媽媽站在門口,正準備跟媽媽說話的同時媽媽倒在女孩身上,全身乾枯發黑,而女孩的爸爸也倒在客廳裡,還剩下一口氣,張大眼朝女孩爬來;這時屋裡閃出一道黑影撞開女孩,女孩只看到一對妖異的眼睛。

涼涼的寒意從背後一點一點爬上來把我的頭髮一根一根拉直,我看著那個女孩在屋裡抱著父母死狀淒慘的屍體、眼淚大顆大顆掉下來;下一格是幾天後的小巷,幾具死狀相似的屍體躺在路邊……

「怎樣?」柯博文問我。「很恐怖吧!就跟妳說這不是女生漫畫……」

「哼,」我把漫畫丟還給他。「一點都不恐怖。」

柯博文瞪我一眼,我倔強地瞪回去。

因為有體育課的關係,那天的水壺很早就喝空了,雖然口很渴,但我一直忍耐著。我低聲跟余佳麟要水的時候,她隨口問我:「幹嘛不去飲水機接水?」

「……飲水機的水有怪味。」

「哦。」佳麟聳聳肩,收起她的粉紅色米妮水壺。



每個星期三我中午就放學了,而媽媽要四五點才會回來。這一天的中餐大多數是媽媽準備好放在冰箱裡,要我放到微波爐裡熱了吃,有時候媽媽會給我錢買便當,而我的零用錢就是這時候偷偷存下來的。

媽媽不喜歡我看太久的電視跟「漫畫」,不讓我「打電動」,我也沒有過「零用錢」。這幾個詞全都是從同學那裡知道的,不過倒是搬來台北之前我就知道了。發現自己家裡跟別人家很不一樣的感覺怪怪的,有幾次我跟媽媽說過零用錢的事情,媽媽反問我,我有想要什麼東西可以跟她講,幹嘛要零用錢?我很想回答可是想要妳又不一定會買給我,但是媽媽的臉已經不太高興的樣子。

「可是別人的爸爸媽媽都有給……」我吶吶地說,腳尖在地上畫著圈。

「那妳去當別人家的小孩啊!」媽媽用力關掉轟轟轟轟的抽油煙機,鍋鏟七拎框啷地把菜鏟到盤子裡,盤子又碰地放到餐桌上。

媽媽總是在生我的氣,總是對我大呼小叫,總是說我不可以那樣不可以這樣。只有星期三的下午,我可以一面看電視一面寫功課,可以躺在客廳沙發看同學借我的小叮噹,偶爾到樓下的雜貨店裡買一支十元的紅豆牛奶冰棒。

媽媽生我的氣的時候我總是想,也許自己就跟故事書裡的主角一樣,根本不是媽媽的孩子。

美術老師曾經出過一個作業,要每個人作一本自己的書出來,內容什麼都可以。我做的書叫做「小白狗歷險記」,講有一隻孤獨的小白狗沒有人喜歡牠,牠決定要去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,經歷了汽車怪獸、捕狗人、吃狗肉的壞人的種種危險,交到了好幾個好朋友,最後牠們找到一間破房子,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我努力畫上小白狗的笑臉,用紅色蠟筆寫The─ End。

我常常想要像小白狗一樣,揹著包包到遙遠的地方流浪。外面的世界危不危險我不知道,只要媽媽不生我的氣就好。



2012/5/9 《人間福報》
圖/葉湘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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